连云港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报考指南
1、 要求为“党员”的职位,考生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预备党员可以报考。
2、 在职人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经主管部门认可)。
3、 辞职、代理人员(办过就业手续的)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由市、县(区)人才中心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 民营企业未办人事代理的人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由本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同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父母身边无子女不受户籍限制的人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公安局证明材料。
6、 夫妻分居不受户籍限制的人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结婚证、双方户口证明。
7、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不受户籍限制的人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随军证明。
8、 在职中小学教师允许报考,但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经所在县区及市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 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乡镇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支书(主任),必须为正职,并任现职务2年以上,表现优秀的人员。“优秀”的标准由各县(区)制定。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